问题 | 律师申请强制执行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律师申请强制执行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1、仲裁裁决书中的给付内容具有执行的效力。 2、义务人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3、必须由当事人提出执行的申请,法院才能开始执行程序。 4、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年之内申请。 5、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即应当向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三、申请强制执行怎么取证? 对于当事人来说,应当再通过自行收集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情况之下,然后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时,首先要自己收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样申请强制执行时,才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1、从申请人处挖掘 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帐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及隐匿财产的线索。 2、案外人报告或悬赏举报: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悬赏执行。 即若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被执行人财产查找不到而使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悬赏执行,鼓励有关知情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其到期债权。同时应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若申请悬赏执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讲明奖赏方法及金额,并交纳公告费。从被执行人关联方打探其债权情况。 3、从被执行人处取得 (1)从互联网等公开信息渠道获取:很多公司为了业务推广和宣传的需要,制作有网站、微网站、开设有微博、公众帐号等,这些信息通过搜索引擎,是非常容易获取的。 (2)想法套取。 (3)安排“线人”进入被执行人单位。 (4)跟踪被执行人出纳,发现其帐户上有钱的开户行。 (5)被执行人门前经常停放车辆。 (6)被执行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 4、律师依法主动查明 工商档案查询被执行人开户行、账户、账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有无抽逃出资。被执行人缴纳水费、电费、税款等相关部门,知识产权可向国家商标管理局、专利局,不动产的查找主要是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查询。 律师申请强制执行标准最新规定需要结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处理,如果是申请强制执行的,那么可以由权利人本人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强制执行。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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