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解除租房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一、怎么解除租房合同 解除租房合同可以一方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租房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租房合同怎么约定押金 租房押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约定,目前,租房一般要押一个月的租金。 根据房屋租赁行业惯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赁合同押金的意义在于: (一)担保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妥善保管租赁物。比如在租赁期,因承租人未能妥善使用导致房屋出现毁损(如出现火灾、擅自装修房屋等),由此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可及时通过租赁合同押金获得一定的赔偿。 (二)保证承租人及时履行合同义务。比如督促承租人按时缴纳水电费、租金,以及不能随意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出租人的待租期损失等。 在此意义上,租赁合同押金具有履约保证金及违约金的双重功能。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租房子没有合同怎么办 租房子没有合同,建议与对方尽快补签合同。租赁房屋的承租期限超过六个月,就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怎么解除租房合同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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