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数额不够应该怎样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诈骗数额不够应该怎样处理 诈骗数额达不到立案标准会作为一般的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1、行为人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3、如果构成犯罪的,应当承当刑事责任,按照情节的轻重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信用卡诈骗罪认定金额包括利息吗? 1、信用卡诈骗罪认定金额一般不包括利息。 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在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中,利息损失是银行的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损失,其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保护和调整的范围,要求行为人向银行偿还利息属于民事补偿,并非刑事惩罚,因此利息不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2、《刑法》的首要直接目标是惩罚犯罪而非补偿被害人。 即首先考虑行为人的行为和犯罪事实,只能以犯罪分子实际得到的财物数额为基础进行否定性评价。 三、涉嫌犯诈骗罪会缓刑吗? 1、涉嫌犯诈骗罪不一定会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四、哪些属于情况严重的诈骗行为?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如果诈骗的金额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则属于治安案件,警方会对其进行行政拘留、罚款。以上就是关于诈骗数额不够应该怎样处理的相关介绍。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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