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的债券是什么 |
分类 | 金融保险-证券纠纷 |
解答 |
一、上市公司的债券是什么 上市债券指经由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的债券,也叫挂牌券。债券上市的条件与股票不同,企业债券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限,而且发行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因此,债券上市的条件与股票有所差异。申请上市的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国家计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公开发行; (2)债券的实际发行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 (3)债券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 (4)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发行人所有债券1年的利息; (5)累计发行在外的债券总面额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额的40%; (6)债券须有担保人担保; (7)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其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行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 (8)债券的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 (9)债券持有人不得少于1万人; (10)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1)其他条件。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二、公司债权转让的条件有什么 公司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一、被转让的债权有效存在。如果债权无效则不存在将其转让的问题。 二、债权具有让与性,不能存在下列情况: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三、转让人和受让人就债权转让达成了协议。 四、债权转让行为通知了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贴现债券是什么 贴现债券是指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到期时仍按面额偿还本息的债券即指,以低于面值发行,发行价与票面金额之差额相当于预先支付的利息,债券期满时按面值偿付的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公众查阅。 对于上市公司的债券是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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