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一般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一、房屋租赁合同一般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的资料如下: 1、出租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房地产证》或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须提供承诺书。 2、承租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一下材料: 1、《定金合同》; 2、定金收据;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结婚证(单身证明); 4、私章; 5、户口本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6、收入证明原件。 一般来说,购房合同要有以下内容: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 4、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办理房产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产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身份证明资料,若是公司法人,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 4、涉及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6、涉及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7、涉及遗嘱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8、涉及赠与房产的,需提供“赠与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一般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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