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 一、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则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征得其他股东同意时,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四、如果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有特殊规定的,遵从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手续有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销手续有以下几点: 1、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制定清算方案并报确认; 3、制作清算报告; 4、办理注销登记,进行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什么 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名称,公司住所; 5、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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