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能否共同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夫妻离婚孩子能否共同抚养 夫妻离婚孩子能否共同抚养。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轮流抚养子女不利于子女的利益的,应当协商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不能否协商一致的,应当由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女性离婚要争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后小孩抚养权能否夺回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有可能否夺回来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变更需要具有正当的理由。一般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的,那么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否性比较大。主要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或者是不尽到抚养的义务,有虐待子女的行为的,有其他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影响的等等。 一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能否提出孩子跟着自己生活的有利条件,跟着对方的不利条件。如果孩子已经年满了8周岁,那么还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否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夫妻离婚孩子能否共同抚养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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