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庆加班费该怎么给 有什么条文规定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国庆加班费该怎么给?有什么条文规定 国庆安排加班的,法定节假日期间,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其余调休日安排加班的,且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庆节法定节假日为10月1日、2日、3日,其余四天为调休日,遇有特殊情况的,如两个假日连体的,根据当年人社部公布的具体安排为准。 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通常情况下,每年国庆节基本都是放假7天,并且大多数也是集中在10月1号-7号。但在这段期间劳动者被安排加班的,对于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其中正常情况下如果是前三天安排加班的话,则加班费按照3倍计算,而要是后四天安排加班的话,那么此时只能按照2倍计算加班费。遇有特殊情况的,按当年公布具体安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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