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宅基地协议书怎么写 |
分类 | 征地拆迁-宅基地 |
解答 |
一、卖宅基地协议书怎么写 根据法律规定,卖宅基地协议书撰写要求是:写明宅基地买卖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写明协议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写明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写明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宅基地买卖无效怎么赔 宅基地买卖无效,因该买卖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宅基地确权有争议怎么解决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解决宅基地纠纷的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公民间发生的宅地纠纷,必须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2、行政解决: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的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卖宅基地协议书怎么写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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