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先起诉的一方是不是吃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先起诉的一方是不是吃亏 女方先提出离婚不会怎么样,不会因此吃亏。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 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提出离婚的一方会在离婚案件中处于劣势,利益会被侵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是不是签了离婚协议书就是离婚 不是签了离婚协议书就是离婚。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时,离婚协议是必须提供的文件之一,但如果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话,完成离婚登记是不产生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效果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三、离婚协议书先公证还是先离婚 离婚协议书并非一定要进行公证的,若当事人想公证离婚协议书,那就先办理公证手续,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不是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不是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不是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离婚协议公证手续如下,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如当事人书写有困难,公证员可以代写);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有: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先起诉的一方是不是吃亏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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