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是如何构成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是如何构成的?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的构成是: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观上行为人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定的刑事责任有什么 构成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法院对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如何处罚 刑法对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的处罚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生产间谍专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产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是如何构成的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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