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客户欠钱一直拖着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客户欠钱一直拖着不给怎么办 1、不请律师的话就只有几百元的案件受理费。标的额3万的话,案件受理费为550元。如果证据充分,完全可以自己起诉,这样成本就很低了。 2、需要准备的材料:借条、转账记录、能证明你们存在借款事实的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第三方证人证言(要求能出庭)对方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手机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别人欠钱一直拖着不还的怎么处理 遇到欠钱一直拖着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处理。 向法院起诉的,需要准备好相应证据,如借条原件,出借款项的证据等,该途径需要先支付法院的案件受理费,费用根据起诉金额而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三、给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1、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先了解对方不能还款原因,与对方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如果对方是恶意不还的,债权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3、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对于客户欠钱一直拖着不给怎么办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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