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案件开庭后能判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自诉 |
解答 |
一、自诉案件开庭后能判无罪吗 刑事案件是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根据提起的主体不同,能将刑事案件分为自诉和公诉。 具体的审理结果,需要由人民法院来确定。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结果能判被告人有罪,但是需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作为一审案件,如果被告人不服的,是有上诉的权利的,能选择向人民法院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挪用资金的案件是自诉案件吗 不是。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由于挪用资金罪并不属于上述三类案件之一,因此能断定挪用资金罪是不属于自诉案件的。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 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刑事自诉案件需要开庭吗 自诉案件立案会开庭。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能主持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能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申诉后法院受理之后才会连开庭再审。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是不停止执行的。如果发现申诉有理,即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等,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自诉案件开庭后能判无罪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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