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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销售伪劣种子罪构成要件是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一、销售伪劣种子罪构成要件是哪些

销售伪劣种子罪指的是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

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销售有害食品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销售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内容:

1.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所谓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本罪属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即构成既遂。

3.主体方面。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既包括合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非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三、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哪些

销售劣药罪有以下犯罪构成要件:

1.客体方面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

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

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销售伪劣种子罪构成要件是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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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2: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