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超过3年就不用还了?法院判了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欠钱超过3年就不用还了?法院判了 有人说欠钱3年后就不用还了 那是误会大了! 首先,“3年”这个概念,是法律上说的“诉讼时效”。简单地说,就是你如果欠了别人钱,债权人在3年内如果没把你告到法院去要债,那么过了这个期限,他们可能就不能通过法院的方式追回这笔钱了。但这不等于说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还钱了! 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3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算起。如果债权人在这3年内都没动静,法院可能就不理这事了。但是,你要是个讲道理的人,还是应该把钱还给人家。 别忘了,特殊的债权像是工资、抚养费这些,诉讼时效是1年,但这些钱到期了还是得还的,法律另有规定。 再说了,如果这3年里,你有过承认欠债的行为,或者债权人已经起诉了,那这个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所以,想通过拖时间来逃债,这招真的不太灵光。 最重要的是,即便法院判决了,你还是得还钱。如果判了你不还,债权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帮忙把钱要回来。 所以,借钱不还不是小事儿,守信用是做人的根本。债务是不会因为时间长了就凭空消失的。真的还不起来,那就主动和债权人沟通协商,别想着逃避。法律是用来保护守法的人,不是用来给人逃债的借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欠钱被起诉必须出庭吗 欠钱被起诉必须出庭。被告对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应当在指定的期间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应当按照法院的通知到庭参加诉讼,否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的条件: 缺席判决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原告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二是被告不到庭或中途退庭。 原告缺席判决的,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缺席判决的,原告申请撤诉不予准许的,原告缺席。 离婚案件中,被告方不到庭的,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欠钱的人死了钱谁还 如果债务人去世,其家属或继承人应当尽快联系债权人,协商债务的清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来追讨债务。如果债务人的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债权人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追讨剩余的债务,例如通过债务人的生前保险或者其他财产。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欠钱超过3年就不用还了?法院判了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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