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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

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是一种常用的强制措施,它的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可以向侦查机关(如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同时,侦查机关在查明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主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2、审查:侦查机关收到申请后,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尚未查清,但又有病重需要治疗或者有其他不能被拘留或者逮捕的情况。

3、决定:侦查机关在审查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侦查机关需要明确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12个月。

4、保证人或保证金:侦查机关在做出取保候审决定后,需要确定保证人或者保证金。保证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并保证其按时参加诉讼活动。如果没有保证人,犯罪嫌疑人也可以通过交纳保证金来实现取保候审。

5、执行:取保候审决定做出后,侦查机关需要及时执行,将犯罪嫌疑人释放,并通知其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6、结束:取保候审的期限结束后,如果侦查机关还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可以申请延长取保候审的期限。如果侦查结束,侦查机关需要做出相应的决定,如提起公诉、撤销案件等,取保候审也就随之结束。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担保人的条件

取保候审担保人的条件如下:

1.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即使提供了保证人或交纳了保证金,也不允许取保候审。

2.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例如未监督被保证人遵守规定,或者发现被保证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未及时报告的,可能会被罚款。如果构成犯罪,保证人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必须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必须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取保候审申请怎么弄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享有提出取保候审的权利,而这一申请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一旦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它们有责任在7天之内做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取保候审的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有义务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在文件上签名或盖章,同时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这一措施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清晰了解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权利和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一旦取保候审期满,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将会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责任。这一过程的透明性和法定程序的规范性有助于保障被羁押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在合法权利范围内获得公正对待。

这种法定程序的实施不仅有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司法体系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供了一种制度性的保障。这样的法律规定有助于确保司法决策的合法性,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救济途径,促进了法治社会的建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决定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以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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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3: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