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协议书是否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购房定金协议书是否有效吗 在法律规定所允许的效力范围内,定金协议和房屋买卖协议均具有合法效力,然而它们的法律意义及作用却不尽相同。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可通过约定以定金为一方向另一方履行债务的保证方式。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时起即宣告成立。 而定金的具体金额则可由当事双方自行协商决定;但需注意的是,其额度不能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无法发挥定金应有的担保效用。 在实际交付过程中,如若交付的定金数额超过或不足预定数额,该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对原定金金额的后续调整。 在第五百九十五条之中,更为详尽地阐述了买卖合同的定义——它是指出售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购买方手中,同时由后者向前者支付相应价款的一种契约关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购房定金协议不是本人所签有效吗 购房定金协议不是本人所签经授权有效。 本人授权第三人代签的、或本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的定金协议有效;第三人未经本人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代签的定金协议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定金协议书是否有效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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