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定金如何退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购房交定金如何退回 如若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实对方确实存在违约行为,而该行为导致我们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顺利执行,此时便可向其提出退回定金之诉求。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过程中应遵循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的规定,即根据第五百八十七条的法律条款,当作为债务人的一方履行了债务时,定金应当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予以收回;反之,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同样地,若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一手房交了定金如何退回 一般不可以退回。 特殊能退情形: 1、如果是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卖家一般会直接将定金退给购房者。 2、新房开发商在售房时“五证”不全。 3、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 4、卖方违约时,可以请求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交定金如何退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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