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期限如何才可以变更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期限如何才可以变更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可以变更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想要变更的话,需要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劳动合同的变更协议、补充协议或者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可以补签以前的吗 劳动合同可以补签以前的,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就是有效的。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因此,只要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劳动合同就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三、孕期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办 怀孕期间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特殊保护的。 孕期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劳动合同至女职工哺乳期结束。在哺乳期结束后,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三期”期间,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除非女职工主动辞职或者是出现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订立劳动合同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劳动合同期限如何才可以变更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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