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警察法是不是是行政法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一、人民警察法是不是是行政法 人民警察法属于行政法。 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人民警察的职责包括: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非法经营罪是不需要行政处罚吗 不是的。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 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三、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法必须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执法权的享有和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或者符合法律,不能与法律相违背。 2、合理行政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避免采取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3、程序正当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证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4、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 5、诚实守信原则。行政机关公布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6、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机关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物的管理职责,要实现权利与职责相统一。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人民警察法是不是是行政法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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