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怎么收集证据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一、劳动仲裁怎么收集证据 对于劳动仲裁的案件,当事人须根据自身诉讼请求提供所需之证据。 针对此问题,劳动者有多种方法可供参考以便收集相关证据资料: 首先,劳动者需妥善保管好个人持有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作证件、员工证明、工资收据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等; 其次,劳动者可以尝试向在职或离职的同事实地收集各类证人证言作为辅助证明,从而提升证据的可信度和证明力;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调取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以获取更为全面的证据支持; 最后,若涉及到其他与自身诉讼请求密切相关的证明材料,也应及时收集并提交给仲裁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如若劳动者无法提供而该证据又为用人单位所掌控,仲裁庭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其提供。 《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仲裁怎么立案 劳动仲裁立案的流程: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仲裁怎么收集证据”,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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