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人能否通过遗嘱剥夺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法定继承人能否通过遗嘱剥夺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能否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能否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捐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若公民通过遗嘱的方式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是法律允许的,则法定继承人失去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能否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能否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二、制作假遗嘱的继承人还有继承权 制作假遗嘱的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四种: 第一种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第二种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第三种是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第四种是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第四种情形,伪造遗嘱的行为得到法院的确认后,该继承人的继承权有被依法剥夺的可能否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是否能否剥夺残疾人继承权 不能否。立遗嘱,不能否取消残疾人的继承权,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否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否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否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能否多分。 有扶养能否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能否不均等。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法定继承人能否通过遗嘱剥夺继承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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