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死亡子女是否可以继续追讨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债权人死亡子女是否可以继续追讨 完全可以这么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自然人生前死亡之后,他的亲属可以依法继承其所有遗产并取得相应的继承权。 在这里“债务”便被视为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之一。 而所谓的“财产”,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类别: 首先是非特定职业范围内个人所创造的经济收入; 其次是指原本属于该逝者自己的房产以及储蓄物品; 第三部分则涉及到逝者生前拥有的林地资源、畜牧动物及家庭养殖禽类生态; 最后一个方面就是关于逝者遗物中可供历史研究的文物、图书等资料。 由于民间借贷活动同样被视为财产形态的一种表现方式,所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继续向逝者的法定继承人主张债务追偿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二、债权人死亡,能要求担保人还钱吗 当债权人不幸意外死亡后,债权人亲属是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的,若债务人不还,就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不管何种担保方式,债权人亲属都应在担保期限内要求担保人还钱,逾期未提出还款要求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1)担保合同或借款合同未约定担保期间的,债权人亲属应该还款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钱。 (2)若合同中非常明确约定担保期间,债权人亲属就应该在约定期间内,要求担保人还钱。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债权人死亡子女是否可以继续追讨”,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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