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存款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存款怎么判 具体情况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讨论: 首先,若夫妻双方达成协议选择离婚,那么他们可以自行商议并做出合理的决定来分配夫妻共同拥有的存款; 其次,如果离婚纠纷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则在法律原则上,存款通常需要被公平地划分给夫妇二人,这个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仅仅是夫妻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名义下的存款,在此之外的任何财产,法院都无法在离婚案件中进行处理和裁定。 当法院处理这些名列夫妻名下的存款时,通常会以余额作为主要考量因素,对于原告一方向法院提出的查询被告银行存款的申请,法院一般只会查询余额部分,除非原告明确要求法院调取被告银行账户的详细交易记录。 然而,如果从交易记录中能够清晰地证实被告存在明显的资金转移现象,法院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夫妻共同拥有的存款金额,而非仅仅局限于账户余额。 如果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发现被告有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转移、隐藏财产的一方将可能面临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的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存款如何分 夫妻离婚,对于共同所有的存款,首先应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有证据证明存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存款怎么判”,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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