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一般都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一般都有哪些 1、客体要件。 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 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 “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保险、期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等。 这里的“安全”,是指骗贷行为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这些资产与正常贷款相比处于相对不安全状态,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 2、客观方面。 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 只要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有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情节,或者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提供了假证明、假材料,或者不如实填写贷款资金真实用途,以骗得贷款的顺利审批的,都属于“欺骗手段”。 3、犯罪主体。 通常是贷款人,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的,也可能构成本罪的共犯。 另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至于如何区分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本文将在下面专门论述。 4、主观方面。 应该为故意,即积极采取欺骗手段,追求获得贷款归贷款人使用的目的。 如果贷款人主观上有将贷款占为己有,不再归还的目的,则应当构成贷款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骗取贷款罪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骗取贷款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欺骗金融机构的主观故意。需要注意的是,对“欺骗手段”的理解不能过于宽泛,如行为人编造虚假的资信证明、资金用途、抵押物价值等虚假材料。 2、在客观上骗取了金融机构的贷款或金融票据。如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仅仅出具“形成不良贷款数额”的结论,不宜认定为“重大经济损失数额”。 3、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以上损失。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骗取出国证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骗取出境证件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骗取出境证件,并且将骗取的出境证件交给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用于犯罪活动;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为故意,即明知他人用于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而故意为其骗取出境证件,该罪的成立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 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一般都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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