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子女能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养子女能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养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自收养关系成立,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构成法律拟制的血缘关系,二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与亲子女相同,在法定继承中,子女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养子女可以以子女的身份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父母遗产 子女没有给父母养老尽赡养义务的,也仍然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除非子女的不赡养行为构成遗弃,或者子女存在虐待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才会丧失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否则仅仅是不仅赡养义务不会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三、爷爷的遗产孙子女如何才能不能继承 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对于祖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孙子女不能不能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特殊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即孙子女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可以由孙子女代替父亲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并且只能不能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财产份额,即代位继承。 如果爷爷确实想把财产留给孙子女,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在遗嘱中直接指定孙子女为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不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对于养子女能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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