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 一、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条款,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具体范围进行了明确规范,其主要涵盖了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其次为拘禁、扣押以及依法封存的各类场所、设备及其内含的财富物品,都不得擅自转移或者处置。 再者是对财产进行扣押,禁止被执行方占用、使用及处分。 此外还涉及到冻结类的资产,如存款、汇款,以及包括股票在内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处理。 最后是其它一些特殊情况下采取的行政强制手段,例如《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证据登记保存”环节,以及《价格法》中规定的“部分或全部冻结价格的紧急应对措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什么意思 1、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具体性。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特定环境下,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针对特定的相对人或特定的物,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二、强制性。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采取其他措施无效果,或没有其他措施可采取的情况下,以国家强制力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物、行为等采取的相对人无法反抗或不得违抗的强制性行为,这是行政强制措施最本质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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