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执行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申请执行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限问题,现行法规明文规定,应为两年之期。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情况,亦须遵照相关法律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具体规定予以处置。 另外,在此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时间段,是从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个日子开始算起的。 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的义务,那么还需要按照每一次约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进行计算。 在某些法律文书并未详细规定履行日期的情况下,则需从该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执行人不配合股权变更能否提存 申请执行人不配合股权变更,造成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可以法院申请提存,并且通知债权人。 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申请执行期间是如何规定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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