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欠债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夫妻离婚欠债怎么处理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时,原属于夫妻二人共同生活期间所欠之债款,理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倘若共同财产无法足以清偿上述债务,或是财产已归属至个人名下,则双方可经过协商达成债务清偿方案:若协商结果无果,则需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进行。在尊重法律、遵循公序良俗且保证自愿的大前提下,法律准许夫妻双方就共同债务问题自行协商制定清偿方案,此举既可让其中一方单独承担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也可以让双方公平地分摊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当夫妇中的一方背负债务之际,如若该笔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被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开销,或是用于共有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上,亦或是基于夫妇之间通盘考虑并达成共识之后所产生的负债,那么这些都应当被视作是共同的债务责任,即使在离婚之后,另一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在离婚过程中,情侣之间所共同承受的债务负担理应由他们共同分担。假如两人的财产总价值无法解偿所有的债务,或者财产已经分离,分别归属为个人财产,那么这就需要他们进行私下协商以寻找合适的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由当地的民事法庭做出最公正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双方共同生活阶段所产生的债务理当由他们携手并肩予以承担。若是共同财产无法覆盖所有债务及利息,或者财产已经归属个人专用,那么,两人就有义务共同商讨关于债务偿还方案的事宜。倘若经过深入讨论仍未能达成共识,便只好将此问题交由法院进行裁决。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守尊重法律权威、维护公共秩序以及尊重当事人意愿等基本原则。因此,法律规定双方有权自主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选择由某一方单独承担全部债务,也可以公正合理地平均分配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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