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由哪些负责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由哪些负责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根据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二项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行政拘留是哪些,刑事拘留是哪些 首先,行政拘留主要对违反治安的人采取的处罚性质措施,刑事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人采取的措施,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不具有惩罚性质。 其次,行政拘留针对的是不构成犯罪的人,刑事拘留针对犯罪嫌疑人。 最后,行政拘留适用于一般的行政违法者,刑事拘留适用于重大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哪些是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是哪些 首先,行政拘留主要对违反治安的人采取的处罚性质措施,刑事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人采取的措施,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不具有惩罚性质。 其次,行政拘留针对的是不构成犯罪的人,刑事拘留针对犯罪嫌疑人。 最后,行政拘留适用于一般的行政违法者,刑事拘留适用于重大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由哪些负责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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