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纠纷是否能够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一、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纠纷是否能够起诉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纠纷能够起诉。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起诉状离婚诉求财产分割是否必须填 不是必须填,但是财产不分割以后容易导致纠纷。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其实是能够不要求同时对共有财产作出分割,那么在诉讼请求中就能够不体现这一点。 仅仅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或者对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有债务等作出处理,而没有涉及到共有财产的分割,其实法院也会受理。 但要是夫妻一方请求分割一方则不主张分割的话,则法院通常是会作出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纠纷是否能够起诉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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