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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违约时找哪个部门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一、开发商违约时找哪个部门处理

若开发商出现违约行为,您可选择向所处地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然而,若涉及到非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之内的合同纠纷,您也可以考虑提交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依据我国现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实行统一的归口管理;而各省、自治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对其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商品房预售实施归口管理;至于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通称“房地产管理部门”),则负责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对城市商品房预售进行具体的管理工作。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二、开发商定金不退找哪个部门投诉

开发商定金不退可以找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

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

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违约时找哪个部门处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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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8: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