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先孕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未婚先孕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婚先孕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用人单位以未婚先孕辞退员工的做法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领失业金 非因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缴费满1年,并已办理实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的,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劳动合同纠纷可不可以找劳动局 可不可以,一般劳动纠纷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做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不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未婚先孕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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