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针对此项业务办理所需的基本资料如下所述: 首先,为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需提供双方各自的有效身份信息证明文件(如公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 其次,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的抚养权存在异议的情况下,还需向相关部门提交该子女的详细身份信息证明文件(例如户口簿); 再次,若需处理财产分割事宜,则还需一并提供有关财产的具体信息资料; 最后,对于在婚姻关系中某一方存在过错或者需要证明自身主张的其他事项,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供参考和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离婚起诉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是: 1、原告起草起诉状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以及有关证据资料; 3、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立案,若受理通知原告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 4、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开庭传票; 6、开庭审理: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又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四个阶段。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双方依次举证质证。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这一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 7、开庭审理后,若双方无法调解,法院会根据开庭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作出判决。判决送达即意味着离婚一审诉讼程序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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