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父母全款买房,资金可以追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男方父母全款买房,资金可以追回吗 通常情况下,父母为其子女购置房产后并无法将其收回。 这是因为父母仅享有的是债权而非物权,唯独在房屋登记于父母名义之下时例外; 倘若房屋登记在该子女名下,父母则有权向该子女索取债权请求; 然而,若房屋登记在子女及其配偶两人名下,那么此房产即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此时父母一般难以将房产完全收回,除非双方当事人另行达成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双方名字怎么分割 男方父母全款买房,若在房产证上登记子女与其配偶双方名字的,房屋物权以登记为准,该房产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可以均等分割该房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男方父母全款买房,资金可以追回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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