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五级的划分是怎样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一、伤残鉴定五级的划分是怎样的 伤残鉴定五级的划分: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依据主要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根据该规定可以确定职工的工伤级别,例如职工具有极重度智能损伤等情况的,能鉴定为工伤一级;具有全身瘢痕面积<5%,但≥1%等情况的,能鉴定为工伤十级等。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1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1.2 凡符合5.1.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5.10.1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三、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程序: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有关鉴定机构鉴定或者委托人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鉴定机构收到鉴定委托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完成鉴定后进行复核并签字。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第三十五条 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重新鉴定的鉴定事项,可以组织三名以上的专家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应当提出复核意见并签名,存入鉴定档案。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伤残鉴定五级的划分是怎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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