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怎么样才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符合以下要件才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负有解救被绑架的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 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立案规定是哪些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由哪些构成 客体为复杂客体,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绑架的妇女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主观方面为故意。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怎么样才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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