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合规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补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合规 首当其冲,如果补签的劳动合同并未违背任何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那么这个看似后期补充的劳动合同便是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接着,我们来看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补签的劳动合同,在这个劳动合同里面应当明确注明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从双方建立实际的雇佣关系那一天算起。 即使公司在双方实际形成的劳动关系开始后的第一个月里都未能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然而在之后补签的劳动合同上,双方已经确定了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从双方实际形成劳动关系的那一刻开始生效。 这实际上便可以被视为是双方经过充分商量和共识,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劳动合同,其所包含的权利和义务当然也适应于在未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所存在的劳动关系期间,简而言之,这种情况可以视作对劳动合同的一种事后确认,同样适用于在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劳动关系期间,这种确认使得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就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 而且这种确认行为也是为了使得双方在未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劳动关系能够得到劳动合同条款的保护和平等对待。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再需要为未支付给劳动者的两倍工资差额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因此,在补签劳动合同时,尽量还是要与相关部门进行积极且详细的磋商和沟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关于追求公平正义的讨论中,雇主和工人签订的补充劳动合同的有效性问题至关重要。若要确保这些合同合法有效,下列几点非常重要: 首先,雇佣方不能采用欺诈、威胁或利用他人脆弱处境的手段来强迫对方签署或修改合同; 其次,雇主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免除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定义务或者排除工人应有的权益,否则会使得合同失效; 最后,我们也要遵从法律条文,不能违反任何诸如法律、行政法规等权威性的规定。若对于劳动合同是否生效或是是否仅部分无效表示怀疑,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相关的司法机构求助以寻求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经过补签的劳动合同,只要其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即具备法定约束力,有效期应自雇佣关系成立之日开始计算。即便该合同签订时间有所延后,但仅需在上面明确生效日期,即可被认为是对此前已经存在的劳动关系的事后追认,赋予该协议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这种方式既能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又使得企业无需承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额外负担,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劳动关系的法律保护。因此,在进行补签合同时,务必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商讨,以确保各方权益均无任何疏漏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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