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在我国颁布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无过错方均应享有权利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一)当事人存在重婚行为; (二)当事人与第三者共同居住生活; (三)当事人曾对其配偶或家属实施家庭暴力; (四)当事人曾对其配偶或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者遗弃; 以及(五)当事人有其他严重不当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应该要多少 通常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额度为人民币五万元; 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对于严重程度的精神伤害,其所应支付的抚慰金金额将被划分为五级,分别为人民币五万元、四万元、三万元、两万元以及一万元。而对于普通程度的精神伤害,抚慰金的赔偿额则应相应地以人民币八千元、六千元、四千元以及两千元作为四个不同的级别分类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对于婚姻关系中出现的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对共同生活伴侣及家庭成员实施暴力虐待以及长期忽视漠视等严重且不道德的行为,都有明文规定。无论双方在行为的错误程度上如何区别,非过错方皆可依法主张对其进行赔偿。这一法规制定的初衷,在于为受损害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维护家庭生活的正当性和稳定性,珍视每一位婚姻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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