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转让何时起生效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一、专利权转让何时起生效 进行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的,专利转让记载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挂号簿之日起生效。 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纠纷请求调解的,当事人可以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理通知书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止该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有关程序。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纠纷请求调解的,当事人可以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理通知书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止该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有关程序。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持调解协议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恢复手续;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撤销案件通知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恢复手续。自请求中止之日起满1年未请求延长中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二、专利权转让去哪里交材料 为了充分了解专利转让的程序及规范,我们 首先需要了解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1.提交双方签署的具有法定效力的专利权转让合同文件,包括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及关于该专利法律现状的相关证明书、同原有代理机构解除聘用关系的公证书及受让人新的代理委托书、以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等。 2.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著录事项变更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00元整。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在收到上述申请后的3至5个月内进行全面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公告。 4.当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登记公告文件之日起,专利权的转让即正式生效。值得注意的是,专利转让的整个过程通常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但也不排除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延长至一个月以上。 《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在办理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手续时,自专利转让记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薄上公示之日起,其效力即告产生。对于因涉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引发的纷争,各方当事人均可凭借着由管理专利事务的相关机构所开具的受理通知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请求,要求暂停执行该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相关程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