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对象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侵占罪的对象有哪些 侵占罪的对象包括: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 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的对象是种类物还是特定物 侵占罪所指向的犯罪对象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替他人代为保管的财务; 其次是属于他人的遗忘之物,需要注意的是,遗忘物与遗失物以及遗弃物存在显著区别; 最后则是他人的埋藏物品。侵占罪,则是指凭借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原本应由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擅自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的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关于侵占罪的犯罪客体,其所涵盖的范围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由他人托管受到委托的财务;其次,是属于他人遗留的物品或财物(即遗忘物),但是要注意在此需与遗失物、抛弃物加以区分;最后一类则是他人埋设或隐藏的财物。侵占罪可以被解释成为以非法占据为核心意图,将原本由他人托管的财物、遗落的物体或是被恶意抛置于地下的财物私自据为己有,涉及到的金额数量较大且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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