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证年检中可以会见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律师证年检中可以会见吗 在进行律师执照年度审核过程中,律师依然有权力与当事人进行会面交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相关法规条款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从业人员,律师在执行其职业任务时具备会见委托人的法定权益。律师执照的年度检查主要目的在于对律师执业资格的持续有效性及合法性加以确认,具体步骤通常涉及提交年度执业报告、参与继续教育课程以及支付年度注册费用等多个环节。在此期间,律师仍可如常行使包括会见委托人在内的各项职业权利。因此,在律师执照年度审核的整个流程中,律师均有权与当事人进行会面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机关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二、律师证年检期间如何会见 在律师资格证书年度审查期间,律师仍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正常履行自身的职业职责,其中就包含了会见当事人等重要工作环节。对于律师而言,这样的年度审查实际上并不会对他们的执业行为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为这只是对其律师资质进行例行性的考核与核实,并非意味着暂时停止其执业活动。为了证明自己始终处于合法执业的状态中,律师在接受年度审查的过程中所持有的应当为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执行职务时,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其人身安全。律师因履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职责,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在律师执照年度审核期间,律师仍然具备与当事人进行会晤交谈的权益。依据我国《律师法》相关规定,律师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依法享有与委托人会见并交换意见的基本权利。该项审核的主要目的在于确认律师执业资格的持续有效性以及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涉及提交工作报告、参加培训课程和缴纳相关费用等事宜。然而这并不妨碍律师们继续行使他们的职业权利,包括会见证人、提供法律咨询等职责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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