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致人轻伤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打架致人轻伤刑事拘留吗 假如参与斗殴的行径致使他人不幸遭受轻微人身伤害,那么这种行为极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特定章节——故意伤害罪,进而触发公安机关有权利依据法定程序对涉案嫌疑人实行刑事拘留这一严厉的法律手段。 然而,是否会被实施刑事拘留,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相关因素,例如犯罪事实的严重程度、嫌疑人是否主动投案自首、以及其是否表现出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等等。刑事拘留作为侦查阶段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嫌疑人试图逃避司法调查或者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打架致人轻伤能取保候审吗 因斗殴导致他人轻伤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可考虑批准其取保候审: 首先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 其次是尽管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处罚,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构成明显威胁者; 此外,如嫌疑人存在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正值孕期或哺乳期内,且通过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带来明显风险者; 最后一种情况是,经司法程序羁押期限已达到法定时限,但相关案件仍未审结完毕,此时也需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斗殴事件中导致他人轻微人身损害,或者涉嫌故意伤害罪时,公安部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嫌犯实施强制性刑事拘留措施。然而,最终的决策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自首行为、以及赔偿请求等诸多要素。刑事拘留的主要目的在于预防嫌犯逃离调查现场或者再次实施犯罪行为,从而保证诉讼程序能够按部就班地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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