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第一天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第一天怎么算 对于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方式而言,通常自被拘留人员实际被执行逮捕或者拘留行动的那一时刻起算。若此事件发生于白天时段,那么第一个拘留日则通常从当日的凌晨零时起到次日的凌晨零时止。 然而,若该事件发生于夜晚,那么第一个拘留日便应从被拘留的那一刻起算至次日的凌晨零时为止。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拘留或者逮捕。拘留或者逮捕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应当从拘留或者逮捕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二、刑事拘留第七天可以放人吗 在某些情况下,有可能释放。若经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表明涉案人员所涉及的事务与其案件并无关联,或者其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则此类人员将会被释放。 然而,如果公安机关判断被拘留的人员有必要进行逮捕,他们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审查和批准后,便无法再实施释放在押人员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是从执行逮捕或拘留行为之时算起。若于白昼被捕,那么第一个拘留日期将自当天凌晨零点钟起计至次日凌晨零点止;倘若在夜间遭到拘留,那么拘留时间便会从遭捕时刻直至次日凌晨零点。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计算方式将会因为众多的实际状况与地域性法律规定的差异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践中,必须严格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款以及特定情形来进行精确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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