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被楼上泡了,走诉讼怎么拿到对方信息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房子被楼上泡了,走诉讼怎么拿到对方信息 倘若未能掌握到被告人的完整身份信息,那么的确无法提起任何性质的诉讼程序。在此情况下,您必须寻求一位专门的律师协助。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您需要向这位律师发出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授予其在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相应调查获取被告人的身份户籍信息的权利。唯有如此,法院方可界定该案件的管辖权,并精确地知晓用于发送传票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被告具体地点。作为初步步骤,律师通常会携带相关文件,如授权委托书、律师证书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专用的调查介绍信,再加上已知的被告人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前往公安局以获取被调查人的身份户籍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房子被拆怎么维权 当遭遇非法侵害之虞之际,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以正式书面形式呈请提供保护救济,同时妥善保存相关送达回执凭证。若已实际遭受非法侵害,应立刻拨打报警电话向警方寻求援助。如遇侵害行为发生后,可以依法向司法机关申请立案调查,并要求违法者承担相应刑事法律责任。在条件允许且适当时分,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针对行政机构未尽其行政职责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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