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帮信罪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关于“帮信”罪名之罪行成立所需满足的必备条件,包含了四大关键要素。 首先,在罪犯身份这一首要环节中,“帮信罪”的主体通常应当为具备普通法律责任能力的个人或团体,且此年龄限制为16岁及以上。 其次,从犯罪行为的动机和意图来看,该罪行要求主观上必须存在故意心理,即行为人需明确知道其助人为他人完成的犯罪行为实际上就是信息网络犯罪。 再者,从被侵害的权益角度出发,“帮信罪”所针对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最后,从客观行为表现来看,“帮信罪”的客观方面主要体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等支持性服务,并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会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的前科指的是哪几种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帮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会导致个人档案中留下案底,而案底则代表着个人曾遭受刑事犯罪指控并最终被判定有罪的记录。只有当法院对某项刑事犯罪进行了正式的判决后,相关人员的案底才能被记录下来。 此外,刑事犯罪的记录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进行查询,对于那些被判缓刑的人来说,他们的犯罪记录还可以在司法局进行查询。关于“帮信罪”的具体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涉及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的; 2.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且金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违法所得数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 4.为三名及以上的对象提供过“帮信”服务的; 5.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者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再次参与“帮信”活动的; 6.被协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7.收购、出售、租赁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超过五张或五个的; 8.收购、出售、租赁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数量超过二十张的; 9.其他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所谓“帮信罪”的成立需满足以下四大要素:其一,行为主体应是年满十六周岁并具有完全法律责任能力的个人或团体;其二,行为人主观意愿必须明确且主动,即应当明知自己正在协助他人实施各类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其三,必须明确破坏了国家对于信息网络的严格管理秩序;其四,在行为方式方面,行为人须实际为他人提供互联网接入和其他相关的支持性服务,且只有当其所涉及的情节严重时才会被认定为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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