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10天是不是案件结束了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行政拘留10天是不是案件结束了 行政拘留作为一种特殊的治安处罚案件,其本质上是对违法者进行的惩罚措施,当行政拘留的期限届满且所有的执行程序都已完成后,就意味着这起案件已经告一段落。 然而,对于涉及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案件来说,需要由相关部门出具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会明确指出所要采取的具体处罚方式以及相应的履行期限。在所有的处罚义务得到充分履行之后,这起案件才算真正意义上的完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二、行政拘留10天怎么算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若行为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之惩戒措施,则很有可能是因为其涉及到以下数种犯罪行为中的一项或多项: 首先,散播未经证实的谣言,擅自谎报警情、疫情以及险情等重要信息,以期达到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目的; 其次,故意释放无效的爆炸、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物质甚至传染性病毒等危险物品,扰乱公众正常的生活与工作节奏; 最后,挑唆他人实施放火、爆炸、投掷危险物,给社会安定带来潜在威胁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行政拘留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形式,待其到期且执行完毕之际,该案即告一段落。对于涉及到治安管理的处罚案件,必要时应由特定部门依法出示处罚决定书,以明示具体的处罚措施以及罚款的缴付期限。唯有在处罚义务得到完全履行之后,方能视为该案真正得以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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