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上诉前可以取银行卡的钱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诉讼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上诉前可以取银行卡的钱吗 通常来说,案件一经启动审判程序之后,相对方的代理律师往往会立即请求法院对您涉及到该案的相关账户进行冻结。 然而,若未遭冻结,您仍可将其取出并交由一位值得信赖且与此案无关的人士代为保管。 倘若日后被发现,您只需声称这笔款项乃是归还给他人的借款即可,如此一来,这部分资金便无法作为执行标的被强制执行。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您甚至可以撰写一份欠条,并将签署日期提前至立案前一段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交通事故上法庭谁吃亏 在法律领域内,并不存在绝对的所谓“吃亏”的概念,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双方当事人均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时,接下来便应进行赔偿金额的协商。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提起诉讼以寻求解决之道。 倘若协商失败而诉诸司法程序,则依法应当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相关条款明确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 若您对此认定书中所作决定持有异议,您有权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法律的设立旨在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不当侵害,因此,在交通事故中,无论是哪一方或双方的疏忽或过失所引发,只要法律尊重事实并按照责任划分进行审判,那么主要或全部责任人显然将处于更为不利的境地,毕竟他们自身存在过错给对方带来了无谓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上诉前可以取银行卡的钱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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