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强奸罪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判强奸罪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强奸罪需符合如下条件: 首先,实施者需运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当手段,使得受害女性陷入无法抗拒、不敢表达异议甚至全然无知的境地,以便趁此机会肆意进行性侵活动。 其次,实施者需在主观意识上存在犯罪意图,且必须怀揣着对受害者的不轨企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那些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不当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人,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尚未满十四岁的幼女也成为其犯罪对象,则应按照强奸罪论处,并依法从重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判强奸罪的证据要满足什么才能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我们国家刑事案件中采用的证据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七种形式: 首先是物证以及书证这两种; 其次是证人证言; 第三种是受害者的陈述; 然后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口供及辩护观点;接着是鉴定机构出具的专业评估意见; 第六个方面是现场勘查和检查的详细记录; 最后是各种音像、录像等资料。 值得说明的是,除了直接证明强制性行为存在的证据之外,还需要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您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并非出于自愿。例如,如果您身上出现了伤痕,那么这就可能成为证明您非自愿的有力证据之一。 此外,您还可以回忆一下在被迫发生性关系过程中,自己是否采取过其他抵抗措施,并寻找相关的证据,比如抵抗时使用过的物品,例如现场留下的物品,嫌疑人的毛发,或者沾有嫌疑人体液的物品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公安部门。当然,您也可以选择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让他们前往现场进行勘查,收集证据,并为您进行法医学鉴定等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成立强奸罪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首先是行为人采用了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使得被害妇女失去反抗能力之后,才开始实施性侵行为;其次,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明确的犯罪故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通过暴力或其他强制手段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受害人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则按照强奸罪的标准予以定罪量刑,并且依法从严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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