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车撞了对方保险不赔误工费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被车撞了对方保险不赔误工费怎么办 关于误工费方面,依照相关肇事车辆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限额范围标准中,倘若有不足的赔偿款项,理应由负全责的一方当事人全权负责赔付。误工费的具体数额会根据受害方人员的实际误工时长与收入水平来进行确定。误工费即是指由于误工所造成的收入损失而衍生出的相应赔偿,其主要针对的是被侵权一方因为遭受人身伤害导致无法正常开展职业活动从而引起其工资收入或者其他形式的合理收入的减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侵权行为人必须对因其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带来的误工收入损失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车撞了对方全责人没事怎么赔偿 在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虽然人员未出现伤亡情况,但仅限于财产方面的损失时,对于财产损害的赔付范围则主要涵盖以下两个层面:其一为车辆维修费用;其二是车上货物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费用。关于汽车维修费用的核定,我们会以维修发票中的合理价位为依据,若车辆在事故中已被判定报废,则将按照相应的价值比例进行折价赔偿处理。至于车上物品在事故中的毁损赔偿问题,这将依照实际损失状况来作出赔偿决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者责任赔偿上限的规定,如果依此标准计算得出的金额仍显不足,则由负全部责任的一方按照规定承担剩余费用的赔付义务。具体数额的确定将综合考虑遭受伤害的当事人实际误工时间的长短以及其收入状况而做出决定,主要是为了弥补由于误工所造成的收入损失的经济赔偿,亦就是针对那些因为人身受到伤害而无法进行日常工作、直接导致收入大幅度下降的被侵权人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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